幸福是人类追求的永恒价值,建设幸福县域是党、政府和人民的共同期待。
幸福研究涉及到哲学、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文化学等多个学科。一般认为,幸福就是人的需求和欲望得到满足的体验。如果将需求分为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幸福可以包括物质满足和精神满足;如果将需求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幸福可以包括生理满足、安全满足、情感满足、尊重满足和自我实现。幸福具有主观性,幸福因幸福观而异,因幸福个人而异,因幸福时空而异。
1 幸福如何测量
幸福如何测量是对现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一大挑战。基于现有认识,我们可以循着以下逻辑关系来进行幸福的测量:幸福可以用幸福感(或幸福指数)来替代;幸福感(或幸福指数)可以用满意度来测量,或者通过一些相关的区域发展指标与满意度相结合来间接测量。幸福测量分个体幸福感测量和群体幸福感(幸福指数)测量。
1.1 个体幸福感测量
基于心理学、脑科学、神经学的研究成果,个体幸福感受财富、感情、身体健康等因素影响,所以对个体幸福感测量可以通过对个体的心理感受来测量。个体幸福感主观性强,易多变、不易把握,需要进一步分项细化研究。
1.2 群体幸福感测量
经常采用国民幸福指数或国民幸福总值(Gross National Happiness, GNH)来表达。国民幸福指数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居民幸福水平。研究国民幸福指数从研究幸福影响因素开始。关于群体幸福感的研究成果主要有:
(1) 最早提出国民幸福指数的不丹王国吉格梅• 辛格•旺楚克(Jigme Singye Wangchuck)国王指出:国民幸福指数由经济增长、环境保护、文化发展和政府善治四个方面组成(肖仲华,西方幸福经济学理论研究)。不丹王国人口75万人(2005年),与我国许多县的人口差不多。
(2)英国新经济基金会(New Economics Foundation)和地球之友(Friend of the Earth)发表的全球幸福星球指数 (Happy Planet Index,HPI),由生活满意度、平均寿命和生态足迹三部分要素构成。
(3)中国科学院程国栋院士曾建议从国家层面上构建由政治自由、经济机会、社会机会、安全保障、文化价值观、环境保护六个方面要素组成的我国国民幸福核算指标体系。还有学者(蔺丰奇,从GDP 到GNH:经济发展价值坐标的转变)提出国民幸福指数由生产总值指数、社会健康指数、社会福利指数、社会文明指数和生态环境指数构成。
(4)江苏江阴市的“建设幸福江阴”实践为全国建设幸福县域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样本。建设幸福江阴的内涵是“五个好”,即以民生为本,力求个个都有好工作;以民富为纲,力求家家都有好收入;以民享为先,力求处处都有好环境;以民安为基,力求天天都有好心情;以民强为重,力求人人都有好身体。(朱民阳,科学发展观在江阴的实践与探索,江苏人民出版社)
“建设幸福江阴”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主观指标和客观指标两部分,主客观指标总体上有机统一、操作上相对独立。
客观指标统计监测:围绕“五个好”,对应设定了五类客观指标。客观指标由各指标对应的工作推进部门和有关综合部门依据江阴市的发展总目标提出计划并加以实施,由统计部门会同工作推进部门统计监测。
主观指标民意调查:围绕“五个好”,对应设定了五类主观指标,有主要指标和辅助指标。主观指标通过民意调查的方式进行,反映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建设幸福江阴指数综合评价:建设幸福江阴指数由客观指标的60%权重与主观指标的40%权重加和得到。
2 幸福县域建设指数
本课题提出幸福县域建设指数(或称县域相对幸福指数),幸福县域建设指数是县域相对幸福水平,是县域发展满足居民需求的程度,是以幸福县域为目标的建设进程,强调幸福县域的建设性、相对性和动态性。县域幸福指数属于群体幸福感(幸福指数)性质。
幸福县域建设指数是相对大众主体的、相对核心要素的、相对简化的、相对县域特点和历史发展阶段的县域幸福水平。绝对的幸福虽然无法把握,但相对的幸福是可以测量和比较的。
2.1 幸福县域影响因素分析
影响幸福县域的因素很多,如果将幸福用H表示,影响因素用Hi表示,则H=f(H1, H2, H3,……)。基于现阶段县域发展的主要需求和幸福县域的主要影响因素,幸福县域建设主要由壮大县域经济、环境保护、政府服务和居民满意等四部分构成,可以表述为:幸福县域建设=f(壮大县域经济,环境保护,政府服务,居民满意)。
建设幸福县域的概念是一个物质与精神、客观与主观、当前与未来、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互动和谐的完整内涵,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观点;便于理解和把握县域幸福与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生态等工作的联系;便于县际比较分析,具有简易性、实用性、建设性和中国特色;有益于推动县域科学发展,促进幸福县域建设。
基于幸福县域影响因素分析,建设幸福县域需要从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来展开;幸福县域建设指数需要从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来测量。
2.2 幸福县域建设指数测量
在幸福县域建设指数测量时,如果政府服务可以通过居民满意度调查获得,那么幸福县域建设指数可以用县域相对富裕程度、县域相对绿色指数和居民满意度等三个指标来测量,即幸福县域建设指数=f(县域相对富裕程度,县域相对绿色指数,县域居民满意度)。
幸福县域建设指数测量指标可以划分为客观和主观两类:客观指标是对县域发展进行客观评价,包括县域相对富裕程度和县域相对绿色指数,这两个指标构成幸福县域基础指数;主观指标是进行社会调查得出的县域居民满意度。县域相对富裕程度和县域相对绿色指数是居民满意度的客观前提和基础;居民满意度是县域相对富裕程度和县域相对绿色指数的追求目标和结果;居民满意度低的富裕程度和绿色指数是没有人文意义的,富裕程度和绿色指数低的居民满意度也不是大家向往和追求的。
幸福县域建设指数测量的现实意义在于突出幸福县域应该是富裕县域、绿色县域和居民满意的县域。
3 县域居民满意度
县域居民满意度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幸福县域建设指数的重要部分,可以通过社会调查的方式来完成。
3.1 县域居民满意度内涵
县域居民满意度包含居民自我满意度、县域发展满意度和政府服务满意度。居民自我满意度是居民自己和家庭的总体满意度;县域发展满意度是居民对县域发展的总体等满意度;政府服务满意度是居民对政府服务的总体满意度。
现阶段,政府服务满意度是具有综合性质的满意度,在中国特色的县域发展进程中具有特殊意义。县的发展,县委、政府是关键。政府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加快县域社会建设、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建设先进文化方面作用重大。政府能动性是县域居民幸福的重要影响因素。政府无论是大政府,还是小政府;无论是无限政府,还是有限政府;无论是法制政府、责任政府,还是阳光政府,都应该是服务型政府,都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都应该是居民满意的政府。政府服务满意度是现阶段县域幸福指数的内在强烈要求。群众满意不满意是衡量政府工作的唯一标准。
3.2 县域居民满意度调查
居民自我满意度:通过对工作、收入、爱情、家庭、健康等满意度调查获得。
县域发展满意度:通过对县域发展满意度调查获得,县域发展可以分为经济发展、社会建设、先进文化、政治文明、环境保护等调查事项。
政府服务满意度:通过对政府服务态度、政府服务效率、政务公开、政府人员廉洁等满意度调查获得。
调查时可以将满意度划分为很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很不满意等五个等级,然后赋值、统计,计算出县域居民满意度。
4 县域居民满意度与幸福县域建设指数
将调查得到的县域居民满意度与评价得到的县域相对富裕程度和县域相对绿色指数相结合,计算幸福县域建设指数。利用幸福县域建设指数坐标分析图,为建设幸福县域提供帮助。见《一壮大三提高 科学评价助推科学发展》一文。
5 如何建设幸福县域
建设幸福县域就是县域幸福最大化和可持续化的过程,目标是县域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要求是“县域发展保障提升县域幸福、县域幸福检验助推县域发展”,关键是建立县域发展和县域幸福良性互动机制,把县域建设成富裕、绿色、幸福家园。
5.1 壮大县域经济
县域经济是建设幸福县域的物质基础。新时期县域经济科学发展要有主体统筹发展和客体被统筹发展相结合的思想,做到可持续发展。
5.2 加快社会建设
关注民生建设,加快社会建设,建设和谐社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关注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公平。特别重视“底线公平”,将县域某一问题底线部分(如极度贫困)优先解决。底线公平能带来幸福感边际效应最大化。建立“社会安全阀”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关注和加快解决居民最关心、最需要、最紧迫的民生问题。
5.3 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最基本的工作要保护好县域大气和水质,防止土壤污染,搞好城乡环境卫生。
5.4 加强文化建设
注重信仰、艺术、道德、风俗等文化要素在现代社会中的认同、规范、整合和教化功能。注重幸福教育,崇尚劳动幸福观、集体幸福观、爱国幸福观、真善美幸福观,将广大居民的幸福感和幸福期望与县域发展结合起来,让大家享受到发展成果和感受到发展进程的幸福。
5.5 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政府工作要制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强化为人民服务意识,政府服务要下移,亲近公众;多听民意,民主评议,接受监督。
5.6 建立幸福县域的建设机制
5.6.1 幸福县域的建设机制包括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建设幸福县域要建立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强力推进的领导机制(如建设幸福县域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和具有执行力的工作机制(如建设幸福县域之幸福车轮)。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构成“幸福县域号”列车,领导机制是列车的驾驶系统,工作机制是列车的动力系统。幸福县域机制是建设幸福县域的保障。
5.6.2 建设幸福县域之幸福车轮机制
建设幸福县域之幸福车轮机制包括幸福县域规划、幸福县域建设、幸福县域检验和幸福县域反馈四个环节,四个环节循环一圈,幸福车轮转动一周,幸福县域向前递进一步,“幸福县域号”列车前行在建设幸福县域的大道上。
(1)幸福县域规划:基于幸福县域现状、存在问题、分析主要影响因素,制定建设幸福县域的指导思想、规划目标和任务以及实施方案等。处理好优先原则、重点原则、协调原则等。
(2)幸福县域建设:具体推进幸福县域的各项建设工作。
(3)幸福县域检验:进行幸福县域调研调查,检验建设幸福县域工作与幸福县域规划和县域居民满意情况变化。幸福县域检验环节是建设幸福县域工作机制中亮点性环节,关键在于针对性的调研调查。幸福县域检验工作可以是综合调研调查,也可以是专项调研调查;可以是定量的,也可以是定性的;可以是定期的,也可以是临时的;可以是长时间持续的,也可以是分阶段的;可以是针对个人的,也可以是针对单位的,等等。
(4)幸福县域反馈:幸福县域反馈环节要求反馈及时有效。将幸福县域检验结果以及外界扰动因素反馈到幸福县域规划,形成一个建设幸福县域循环,幸福车轮转动一周;改进幸福县域规划并转到下一个时序的幸福车轮。幸福车轮沿着建设幸福县域的大道前行。
建设幸福县域不在于是否提出幸福县域的口号,而在于是否建立起建设幸福县域的工作机制,并切实提高幸福县域建设指数。希望全国各县(市)都能建设好自己的“幸福县域号”列车。
5.7 建设幸福县域是一个系统性工程
建设幸福县域应与建设幸福乡镇、幸福社区、幸福家庭、幸福企业以及满意政府部门等工作结合起来。
5.8 关注建设幸福县域的“非县域影响因素”
非县域影响因素有:从层次上讲,有来自中央、省、地市的影响因素;从主体上讲,有对县域发展和居民个体的影响因素;从内容上讲,有来自经济、政治以及文化等体制方面的影响因素,等等。解决好“非县域影响因素”,对建设幸福县域作用重大。
建设幸福县域将县域发展目标和发展动力相结合,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大探索,是转变发展方式的一大推动力,是推动县域经济和县域科学发展的新思维。(摘自《建设幸福县域》刘福刚著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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