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县财政增收节支,将使自己的腰包以年均2.6亿元的速度鼓起来。今后6年,省里将累计让给市县财政增量18.5亿元,这是吉林省今年调整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后,给市县财政带来的好消息。
据悉,今年年初以来,吉林省对省以下财政体制进行重大改革,改革重点是向市县倾斜财力,充分调动市县增收节支积极性,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做到“省里少分点,多给地方点”,具体包括五方面:调整收入划分范围,适当增加市县财力,各主要税种分成时省里要少分或不分;建立增收激励机制,对市(州)本级上划省里的共享收入,当年增长幅度超出市(州)本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部分,省财政按超出数额的30%返还。对县(市)上划省的共享收入,当年增长幅度超出县(市)财政收入增长幅度部分,省财政按超出数额的40%返还;建立节支鼓励机制,省政府设立节支奖励资金;对省级部分专项支出实行绩效奖励;进一步规范省对市(州)的转移支付制度。此外,土地出让金收入,省与市(州)的分成比例,由原来的三七开调整为二八开。
据测算,这次体制调整完善后,2004年~2010年,省里将累计让给市县增量财力18.5亿元,平均每年为2.6亿元。
实习记者 靳振国 2004-9-3《新文化报》
电话:010-88111629 邮箱:zjjjfzyjs@163.com
版权所有:中郡研究所| 制作维护:中郡所•中郡县域经济网(原中国县域经济网)| 京ICP备15065701-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4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