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郡研究所倡导理念

县域经济差异化特色发展,县域全面高质量发展,竞强争优,建设创新活力型更加富裕绿色现代化幸福县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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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县域经济更大的发展空间

  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调整和规范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间的收支关系,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完善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

  从《建议》的这一重要内容里面,我们欣喜地感到,全国县域经济发展将迎来一次新的历史机遇。

  我们知道,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区域经济、块状经济,是以县域为单位进行资源配置的经济。县域具有农村范围大、农民数量多、以农业生产获得收入为主要渠道来维持民生的特点,可以说,县域经济就是“三农”经济,说到底是“百姓经济”、“农民经济”。只要“三农”问题解决了,县域经济的发展问题也就解决了。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

  自从党的十六大提出“壮大县域经济”后,全国各界关注县域经济,专家学者研究县域经济,新闻媒体宣传县域经济,许多省、区、市还制定了有关县域经济的政策,县域经济得到快速发展。

  从2002年起,浙江、湖北、河南、广东、江西、河北、辽宁、吉林、湖北等省先后开始了“强县扩权”的改革,把地级市的一些经济管理权限直接下放给一些重点县,在经济管理方面形成了近似于“省管县”的格局,海南省出于土地面积和人口较少的因素,已经完全实行了“县市分治”,市只管理城市本身,县则由省直接管理。重庆直辖后,也完全过渡到直管区、县,这为进一步推广省直管县积累了经验。

  从各地实际情况来看,省直管县可以从财政方面入手,由省直接统管县财政,逐步地让地级市恢复到城市管理的职能上去。目前各地实施的强县扩权,目的是在行政区划不变的情况下,把部分权限下放给县,以减少管理层次,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推动扩权县(市)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尽快形成一批经济活力强、发展速度快、综合素质高、带动作用大的县(市),促进城乡经济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这既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制度创新的客观需要,也是增强县(市)自主发展能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环节。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在十一五期间“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理顺职责分工,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这是一个令人鼓舞的信息。

  发展县域经济,推进深化改革,将给县域经济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我们也应看到,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还需要各个方面进行多层次和系列的配套协调及长时间的努力才能完成。(孟宪江  刘福刚,2005年12月1日发表于《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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