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幅员辽阔,县域发展水平很不平衡,县域富裕程度的差异性也非常大。不管县域有多大,不管县域如何划分,不管县域的工业化和城镇化积聚程度有多大差异,但生活在每个县域的社会公民享受到均等化文明程度应该趋同的。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和目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体现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强有力机制保障。反过来讲,构建以富裕程度为基本尺度的统筹县域发展的人本目标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一、共同富裕是统筹县域发展的目标要求
县域是统筹发展的主体,也是统筹发展的客体,是统筹发展的主客体的统一体。壮大县域经济可提高县域统筹发展能力,也为统筹县域发展提供基础和可能。县域是统筹城乡和区域的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操作平台,一定要重视县域在统筹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作用。
统筹县域发展就是以全国一盘棋的思想来统筹县域发展。统筹县域发展是统筹区域发展的精细化、人文化和均等化。
现阶段,全国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部等四大综合区域,基本形成了东部率先发展、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和中部崛起的区域发展局面。并且,全国基于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正在划分和推进“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等四种主体功能区的建设,在努力构建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特征的区域供应管理机制。但是,这样的“4+4”的区域供应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备,还需要一个基于以人为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共同富裕的富裕程度为目标的区域目标管理机制。
我们认识到:一方面,工业化和城镇化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主题和方向,但并不是要求在全国的每个区域或者每块土地上都要工业化和城镇化,这是因为每个区域的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不同,这是提高市场经济效率的需要;另一方面,不管区域属于何种类型,生活在全国每个区域的社会公民应该享有均等化的包括富裕程度在内的文明程度的权利,这是保障社会公平的需要。
因此,基于区域供应和目标的两个管理机制,基于市场效率和社会公平的两个需要,我们应该构建起“4+4+1”即“四个大区+四个主体功能区+一个富裕程度”的统筹县域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工作思路,
二、县域富裕程度的表达方式
富裕程度的表达方式有许多种,主要有:
1.用人均县域经济总量,如人均县域生产总值、人均财政收入等。综合性概念比较强。
2.用人类综合发展指数。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布的人类发展指数报告中的人类发展指数(HDI)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县域富裕程度的参考指数。其计算主要参考三个指标,一个是预期寿命,二是教育方面的指标(包括毛入学率和识字率),三是人均GDP值。
3.用人均居民收入,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
4.用居民储蓄和消费,如人均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等。
5.用恩格尔系数。恩格尔系数是反映居民消费结构方面的指标,也是反映居民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及质量的指标,它等于居民用于食物消费的支出与总支出之比。一般来说,居民收入水平越高,其恩格尔系数越小。国际上,恩格尔系数在59%以上为贫困,50-59%为温饱,40-50%为小康,30-40%为富裕,30%以下为最富裕。在中国,恩格尔系数有失真现象。
6.用人均实物,如人均用电量、百人拥有汽车数等。数量简单,但可比性比较差。
7.发展水平也可以用一些社会指标,如公共教育、公共医疗卫生、社会基本保障覆盖率等等。社会公共服务受财政投入的影响比较大,发展水平可以用人均财政支出、人均科教文卫事业费支出等指标来表达。
富裕程度的以上多种表达方式或者简单,或者复杂,或者结果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或者操作性不强。
8.县域相对富裕程度
为了体现以人为本和可操作指导性,我们可以采用“相对富裕程度”的表达方式,以全国平均水平为参照坐标,考察居民收入、基本公共服务、经济发展和财政调控能力等,构建起全国县域相对富裕程度的监测体系,体现了以人为本、强国富民、统筹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县域相对富裕程度的特点是:一是以全国平均水平为参照坐标,二是以居民收入为主,统筹基本公共服务,三是以区域经济发展为基础,四是以财政转移支付为公共财政的主要手段。
县域相对富裕程度坚持“三相对”规则:一是相对核心内涵的富裕程度。县域相对富裕程度体现了县域的富裕程度的核心部分,反映了县域发展的基本水平,二是相对全国平均水平的富裕程度。县域相对富裕程度以全国平均数为基准,反映了县域与全国平均水平的比较情况,三是相对历史发展进程的富裕程度。县域相对富裕程度与社会主义现代化时序相关联,反映了历史进程中共同富裕水平。
县域相对富裕程度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书第二章第二节中县域相对富裕程度内容。
因此,县域相对富裕程度是一个动态的、相对的、基本的发展概念,是考察县域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基本尺度。相对富裕程度监测工作是进行区域统筹的基础性工作,为统筹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提供系统的量化导向。同时,我们还应注意到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也不是“均等富裕”。共同富裕是目标和方向,也是发展动力。
三、构建以县域相对富裕程度为基本尺度的统筹县域发展的人本目标机制
1.机制基本内涵
统筹县域发展的人本目标机制的基本内涵:以县域相对富裕程度为基本尺度,利用市场性和政府性两个手段,发挥地方和中央两个积极性,县域统筹与统筹县域相结合,实现共同富裕。
县域相对富裕程度的差异性的形成与县域的地理区位、资源秉赋、人文历史、原有基础、政治因素等相关联,可以分为市场性因素和政府性因素两大类。解决的办法可以用市场性和政府性两个手段。建立以财政支出和县域经济发展为重要手段的统筹机制。
市场性手段就是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对县域差距的调控有许多政策工具可以选择使用,但政府可以直接动用和最常用的手段是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中央政府的公共投资、财政扶贫等。财政转移支付是中央政府“把钱给地方政府花”,公共投资是中央政府“把钱直接花在特定区域”。
县域经济发展和财政转移支付是提高相对富裕程度的主要途径。中央和地方两个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可以很好地结合起来。
2.县域相对富裕程度统筹发展分析坐标
县域相对富裕程度指标中有居民富裕指标和统筹发展指标,以居民富裕指数和统筹发展指数为坐标轴,建立“县域相对富裕程度统筹发展分析坐标”,根据坐标选定出调控对象,对调控对象实施对应的经济发展或财政统筹的调控手段。
县域相对富裕程度统筹发展分析坐标见图3-1,坐标具体说明:
一是横坐标是县域发展指数和财政统筹指数综合值,构成县域相对富裕程度的统筹发展部分,是统筹发展指数。
二是纵坐标是居民收入指数和公共服务指数综合值,构成县域相对富裕程度的居民富裕部分,是居民富裕指数。
三是调控的主要对象是y100线以下的县域,或者首选县域相对富裕程度为B级Ⅳ类县域。
可以参考统筹路径:县域由(x,y)到(x′,y100),路线是由斜率k来表示的直线。
统筹手段:财政转移支付、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提高甚至人口减少等。
四、县域统筹与统筹县域相结合,实现共同富裕
县域统筹与统筹县域相结合,实现共同富裕,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改变相对落后面貌
县域经济发展是提高县域相对富裕程度的根本途径。各县域特别是相对落后县域更要增强主体性生产能力,不能“等靠要”。相对落后县域的地位改善最根本的要靠自身的努力,要为摆脱相对落后的局面创造条件。各县域应因地制宜,利用比较优势,打造竞争优势,加快发展。
国家要做好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实施东部率先发展、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战略。实施优化、重点、限制和禁止等不同主体功能区类型开发,并制定相应政策。
2.完善全国统一市场,打破地方行政区划限制
在发展要素市场上,重点推进劳动力、技术、资本、土地和矿产品资源市场化进程。许多落后县域具有矿产、土地等资源优势,要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人口迁移和劳务输出,改革“户籍制度”。人口是富裕程度的分母,人口需要流动,劳务输出和人口迁移是一项带有全局的工作。政府做好劳务输出的培训等服务工作非常重要。对影响人口流动的“户籍制度”等必须进行改革。
3.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县域是统筹城乡最直接、最效率的单元。要充分发挥县域在统筹城乡的作用。
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同推进。
增加城镇居民收入。解决就业,提高在岗职工工资水平和福利。
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大力发展农业和非农产业两个方面来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富裕农民。
4.完善管理体制,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将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公共财政支出。加快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保障和促进社会和谐;完善财政转移管理体制,财政转移支付渠道的适当集中,提高使用效果;完善国家公共物品供给管理体制。国家对公共物品的提供一定要抛弃以前的“钓鱼财政”和“跑部财政”,要根据公共服务水平的全国差异性分成不同等级和标准,确定基本的保障性等级标准并进行保障性转移支付,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实现共同富裕。
(摘自《建设幸福县域》,刘福刚著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发行 201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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