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取得全面胜利的一年。面对繁重的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各县(市、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牢牢把握“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大力发展园区经济、民营经济、特色经济和劳务经济,取得了突出成绩,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根据我省对县域经济发展激励奖励的有关规定,经综合考核,省委、省政府决定,对古蔺县、成都市龙泉驿区、汉源县、筠连县、金堂县、屏山县、成都市新都区、宁南县、乐至县、宣汉县、雷波县、郫县、仁寿县、茂县、广元市朝天区、彭山县、理县、营山县、泸定县、米易县20个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市、区)予以表扬奖励。
希望受到表扬奖励的县(市、区)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保持县域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各地、各部门要学习先进,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牢牢把握“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突出“规模扩大、结构调整、民生改善、社会稳定”的总体目标,抓好“两化”互动、统筹城乡、投资拉动、产业支撑四大着力重点,扎实工作、追赶跨越,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上水平、上台阶,奋力推进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建设,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来源: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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